淄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文件

 
 

 

 

 

 

 

 

 

 

 

 

 

 

 


淄经贸发〔200724                   

 

关于召开淄博市短期融资券推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区县经贸局、高新区经发局、人民银行各支行、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进程,淄博市经贸委、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拟于四月上旬组织召开短期融资券推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短期融资券这种融资产品的特点、运作机制等进行详细政策解读;邀请省内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和主承销商分支机构讲解短券发行程序、规则和本行的业务优势;邀请已发券企业介绍发券过程和体会;组织企业、承销商开展业务咨询和交流。

二、短期融资券产品简介

短期融资券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5月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推出的一种融资产品。所谓短期融资券,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与其它融资方式相比,产品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审批手续简单。发行短期融资券采用备案制,无担保。央行自受理合格的备案材料之日后起20个工作日,即需要向申请企业下达备案通知书,并核定企业发行的最高余额;如果进展顺利,从筹备发债到获准发行,2个月左右即可完成,效率远远高于其它融资工具。

二是发行门槛要求低。企业申请发行融资券的主要条件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融资券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三是发行额度大。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四是筹资成本低。2006年,我国经过两次加息后,1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由5.58%提高至6.12%,而近期发行的1年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一般在4%左右,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

五是有助于提高商誉和信誉。通过信息定期披露和短券在银行间市场的流通,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程度得到体现,知名度进一步提高,成为体现企业先进管理水平的一种象征。不少自有资金充足、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短期融资券。

因此,短期融资券成为金融市场上别树一帜的创新品种,发展势头迅猛,短期融资券市场供求两旺、运转顺畅,呈现健康发展态势,2006年,全国短券发行规模达到2912亿元,预计2007年发行规模还会在3000亿元左右。

三、发券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发券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二是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三是流动性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四是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五是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六是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七是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八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事项

有发券意向的企业,和希望进一步了解短期融资券产品的企业,请于3月28日前,将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和一份企业情况简介(应包括发券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中提到的有关内容)报送至本区(县)经贸局。各区县经贸局于3月30日前,将参会企业名单、人员、企业情况简介同时报至市经贸委、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经筛选确定后,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短期融资券推广工作会议。

淄博市经贸委联系人:董廷慧     

联系电话:3183572   邮箱:yxc@mail.iicn.com

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联系人:朱圣光  

联系电话:3169148     邮箱:zhushengguang@163.com      

 

 

 

 

 

 

请临淄区有关企业于330日前报至区经贸局信息中心。电话:7182321,邮箱:lzjwxxz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