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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经贸字[2008]48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现将《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和全区“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自觉性,努力解决影响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各类问题,努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实现我区“全面达小康,迈向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机关党员干部要重点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信访条例》以及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本行业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 三、主要目标 通过在机关深入扎实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无错案发生,无因执法过错追究责任现象。 四、主要措施 第一阶段(2008年3—4月)宣传动员阶段 局党委召开动员大会,同时举办法制讲座,对“法律进机关”活动作出部署安排,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5—10月)组织实施阶段 以宪法和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本行业法律法规为基本内容,制作法制专板或法制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组织机关干部按照《配档表》要求,进行自学与集中学习,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要充分利用局域网、单位网站、互联网等资料信息平台,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法制宣传。 第三阶段(11-12月)总结评比阶段 对照“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总结,归纳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局“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依据考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届时将召开会议,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参加区委、区政府总结大会,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提出下一步“法律进企业”要求,促进“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系统“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日常工作。同时,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活动效果。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采取各种形式,学习兄弟单位“法律进机关”的先进经验,加强对“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宣传力度。评选机关学法用法先进科室,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大胆工作,探索创新。要积极探索活动开展的新形式、新载体、新路子,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积极稳步推进工作。 (四)做好总结,表彰先进。加大对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督促,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局“法律进机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通报。 附:经贸局“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配档表 附件: 经贸局“法律进机关”集中推进年活动配档表
主题词:法律进机关
实施方案
通知
临淄区经济贸易局
200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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